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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十七条免责条款是什么

保险法十七条免责条款是什么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您好!首先,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指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也称除外责任条款,一般...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您好!首先,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指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也称除外责任条款,一般把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的事故及损失范围,常常采用列举的形式在保险单中规定下来。

我国《保险法》第18条对此更是有明确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A 2D 2D 2A 2B 2C 2D 25和26的问题应该没有什么不同吧,所以26的答案不太确定。

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其次,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标的自身的自然耗损以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等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免责条款

1、免责条款其实说的就是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情况的条款。通俗来说,若是说出现了免责条款里面的状况,保险公司是有权利拒赔的。免责条款可以简单解释为,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什么保险责任,不会保障什么。

2、保险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这些情形通常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违法犯罪行为等。

3、车险免责条款包括以下几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保险合同负责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款。对于免责条款,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5、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有:(一)不可抗力。这是国际惯例普通承认的免责条件。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告知义务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应当属于询问告知,即保险人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询问,投保人有义务进行告知。

法律规定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在性质上属于保险合同成立前的先合同义务,是投保人决定投保与否的基础性考虑因素。因此,保险人该项义务的履行时点应当在投保环节,而非保险合同成立之后。

保险法第十七条诠释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十七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与保险人的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这是对保险合同当事人说明告知义务的规定,法律规定这项义务遵循的是最大诚信原则,其目的是保证保险合同公平合理。告知义务是诚实信用与契约自由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保险法十七免责条款

1、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免除责任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2、各类保险合同列明的免除条款不尽相同,但通常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由于战争或军事行为、原子辐射的污染。

3、因此,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除法定免责条件外,更多是基于特定险种的不同风险考量而做出的技术安排,符合保险原理,具有行业的特殊性,因此不属于依法应承担的义务范畴,不应界定为强制无效条款。

4、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可以免责吗

1、您要问的是企业签建筑安责险没有特别约定怎么办?不可以免责。企业签建筑安责保险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不可以免责,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不属于保险公司的部分公司自己理赔。

2、隐性免责 隐性免责非常隐蔽和低调,散落在合同不同地方,不仔细看有时还挺难发现,就比如特别约定、病种定义、免赔额等。

3、”合同法和保险法都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有“明确说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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